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同一片天空,展翅另一种飞翔。。。

» 租个男友回家过年 10块钱亲一次你信吗   分享
2012-01-02 19:09   
IP:180.175.3.*
楼主

 临近节假日,一些在外打拼的大龄单身青年开始着急了他们害怕父母下的“催婚令”,于是现实版《租个女友回家过年》又将上演。昨日下午,天府早报记者发现,淘宝网上悄然出现了“出租男友”的商品,标价从1元到近千元不等。不过,卖家的交易记录显示,这些“出租男友”的商品没有卖出去过一件。

  租个男友回家过年陪逛街20元1小时

  昨日下午,天府早报记者在淘宝网上搜索“租男友”,出现相关搜索结果近60条。

  在“商品”的说明中,卖家就宣称,临近节假日,可以提供“出租男朋友”的服务,主要的服务除了陪吃饭、陪逛街、陪聊天、陪看电影等比较常规项目外,还有拉手、拥抱、接吻等。为了吸引买家的注意,网上的卖家还贴出了“出租男友”的照片,以及身高、体重、特长等个人信息。

  在价格方面,“出租男友”多是根据不同的服务内容,按小时计费。比如陪吃饭是每小时10元,陪逛街1小时需要20元。而按天收费的“出租男友”,每天的价格大多在100元以上。

  消费者不买账几乎没有成交

  尽管感觉很新奇,点击量浏览量也比较高,但这种“出租男友”商品却并没有得到消费者承认。

  浏览“出租男友”商品的网页,就很容易发现,尽管有数十家店铺出售类似商品,但30天内没有一单来自消费者的购买。而出售这类商品的店铺主营业务也是五花八门:汽车用品的、手机充值卡、邮票、小饰品……

  一位淘宝买家就表示,这种“出租男友”也就是看起来比较新奇,实际上不会有人买。就算是面临家人的催婚,要找一个“假男友”也肯定是会从自己的熟人中抓一个,所以“这种网上卖的‘出租男友’也就是商家的一个噱头吧”。

  律师说法>>>

  “恋爱租赁”不受法律保护

  海南万理律师事务所钟洪敏律师表示,在法律上,这种“恋爱租赁”行为是无效的,不受法律的保护。

  万一真有违约的情况发生,该如何处理呢?钟律师认为,在财物的处理上,因为“恋爱租赁”本身不合法,是无效合同,所以不能以合同中事先约定的条款去追究任何所谓的“违约责任”。但基于法律对无效合同的处理规定,双方都有权因合同无效而要求对方返还收受的财物,同时也必要赔偿因合同无效而给对方造成的合理损失。

  观点PK>>>

  孝行:一网友对此表示,“为了不让父母失望,租个男友回家过年,对父母进行善意的忽悠,其儿女之心应该说是孝顺的表现。就像目前社会生活中存在不少善意谎话一样。”

  儿戏:有网友表示,这些求租动机本来就很儿戏,双方都不认识,说不定就可能碰到坏人。“我认为有些年轻人就喜欢玩时髦,实际上伦理道德根本不懂。”

  价目表>>>

  叫起:9元/天(雇主报销话费)

  陪逛街:20元/小时

  150元全天

  陪聊天:10元/小时,100元全天

  陪吃饭:10元/小时(雇主请客制)

  陪看电影:10元/小时

  陪去聚会:20元/小时

  拉手:2元/次

  拥抱:5元/次

  接吻:10元/次

  • 2012-01-15 19:00   
    IP:120.206.164.*
      1楼

    不信

  • 2012-01-16 12:51   
    IP:114.95.211.*
      2楼

    商业市场无处不在哈惊恐

  • 2个记录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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